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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为切实保障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的资金安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行将对超过对账时间未反馈对账结果的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实施管控措施,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我行现执行的对账规则是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对账方式(包括网银对账、柜面对账、自助设备对账、邮寄对账等)按季度对账。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9〕41号)第三十三条“银行应当建立企业账务核对机制,对账频率应不低于每季度一次,企业超过对账时间未反馈或者核对结果不一致的,银行应当查明原因,并有权采取措施适当控制账户交易”的规定,我行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对连续三个季度未对账的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进行管控,账户状态为“只收不付”,待您完成账户对账后即可恢复正常使用。
若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敬请咨询营业网点,也可拨打我行24小时客服电话0312-96368或400-67-96368咨询。
特此公告
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